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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約翰福音11“道就是上帝還是道就是個神

 

 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網友問「約翰福音11“道就是上帝還是道就是個神」(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44675858/  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b4b0be3a0101h7db.html )下面是他的文章(藍色字)﹕

 

耶和華見證人的《新世界譯本》在約翰福音1:1有以下的譯法﹕ 

約翰福音1:1,2 “在最初就有話語,話語跟上帝同在,話語是個神(a god) 在最初,他就跟上帝同在。” 

我們應當留意,即使聖經譯者懷有最佳的意圖,他們若對上帝的道沒有正確的了解,就必然有時會犯錯誤。例如大多數譯者均相信三位一體的道理,因此他們將約翰福音11譯為﹕道就是上帝。” 

讓我們看看根據和合本道與上帝同在,道就是上帝這句話的原文﹕ 
原文﹕κα    λ γος  νπρ ςτ νθε νκα  θε ς  ν   λ γος” 
直譯﹕“and the word was with the God, and god was the word.”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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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回答﹕—— 

 

看見這位耶和華見證人的話,第一件吸引我的就是——希臘文原文並沒有大寫(upper case)和小寫(lower case),因為它不是英語! 

所以即便根據這人的直譯,也應該是「and the word was with the God, and God was the word.”  

 

約翰福音的原文分析在﹕http://a2z.fhl.net/php/fhlwhparsing.php?graph=1&engs=John&chap=1&sec=1&sec1=&submit1=%E9%A1%AF%E7%A4%BA 

 

請參考﹕「《新世界》否認基督神性11的詭詐翻譯」(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13ff04ee80102vft7.html 

和合本把它翻譯為了「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」是正確的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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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個名詞God前面有定冠詞(相當于英文的“the”),第二個god是個單數謂語名詞,出現在動詞之前,而這個名詞前面沒有定冠詞。既然在原本的希臘文聖經中,道就是上帝這句話中的“god”一詞是沒有定冠詞,但在較前部分道與上帝同在中的“God”一詞卻是肯定的,意即有一個定冠詞,這顯示兩個字詞不應具有同一的意思。

兩個god的分別是﹕第一個god是名詞帶冠詞的結構,表示一個身份,一位個體;第二個god是單數無冠詞的謂語名詞出現在動詞前面的結構,表示某位個體的特質。假如主語和謂語都有定冠詞,那麼兩者就可視作等同,且可互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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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﹕——— 

 

請見這網頁(http://carm.org/religious-movements/jehovahs-witnesses/john-11-word-was-god)的翻譯。

 

正確翻譯這句如下﹕

1.      "In beginning was the word . . . " 
(en    arche      en  ho  logos)

A.    A very simple statement that the Word was in the beginning.

2.      "and the word was with the God . . . "
(kai  ho  logos  en  pros ton theon)

A.    This same Word was with God.

3.      "and God was the word."--Properly translated as "and the Word was God."
(kai theos en   ho  logos)

A.    This same Word was God.

 

在第二句為什麼約翰將「the」(theton)放在「神」(Godtheon)之前?原來,若要指出一句話的主詞,在英語句子,我們看字的排列,在希臘文,我們必須看字的結束。約翰福音11對我們來說,非常困難,因為「神」(theos)和「道」(logos))兩字的結束是一樣的,所以必須使用冠詞指出誰是主詞。 http://christiananswers.net/q-acb/acb-r001.html

 

至於上邊第三句話「道是神」不是「神是道」,因為它只有一個定冠詞(definite article)就是「"ho"="the"」,若在一個句中,兩個名詞是主格形式「神」和「道」("theos" and "logos"),那麼,有定冠詞的名詞是主詞。在此,「ho logos」就是「道」是主詞。 所以正確的翻譯是「道是神」,不是「神是道」。(http://carm.org/religious-movements/jehovahs-witnesses/john-11-word-was-god)。

 

有一本聖經注釋這樣解釋﹕第二個「神」字前邊沒有定冠詞讓有一些人以為指多神,例如《新世界》就是例子。但這是有原因的﹕(1)指出『道』(Word)是主詞,雖然這字在『en』之後,所以應該說「道就是神」,而不是「神就是道」;(2)指出『道』和『神』不是完全是可交替的,雖然「道就是神」,但『神』不完全等於『道』;神就是『父神』,而『道』在14節指出,不是父神,卻是父神的『獨生子』。所以,『道』有完全的神性,但『道』和『神』有不同的位格。J. Ramsey Michaels, NIV Bible Commentary: John (Hundrickson Publishers), p. 25.

 

 

這並沒有推翻只有一位神,不是兩個不同的神,也沒有證明耶和華見證人所堅持的,說耶穌是「一個神」。約翰福音11是否講另一位新的「神」?上邊第二句和第三句的「神」是否一樣?既然這樣講的是同一位神,耶和華見證人怎麼可能說這「道」不知怎的變成「一個神」?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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