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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見證人禁止輸血,憐恤?祭祀?

 

耶和華見證人不從軍參戰,因為他們不願意看見殺人流血的事情,但是他們另有一個令人側目的做法,就是禁止輸血,結果危害生命。

 

他們根據的經文是﹕「肉帶著血,那就是他的生命,你們不可吃」(創九 3-4)和「禁戒……血」(徒十五 28-29)。既然「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」(利十七 14),為了尊重生命,所以耶證認為不應該吃血。但不僅如此,由于尊重生命的神聖,敬虔的人不接受輸血;即使別人堅持這樣做可以挽救生命,他們也不為所動。(《知識》P.128-29)

 

不錯,創世記九章曾提到不吃帶血的肉和不可流人的血,可單單說「生命在血裏」,這不等于不能輸血。吃血和輸血是兩回事。再者,使徒行傳十五章的吩咐是為了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要融洽相處。所以,耶證是濫用了「吃血」一詞。

 

不但他們教派外的人難以欣賞這個守望台的決策,而且他們自己人中間也有一個組織,叫做「耶和華見證人輸血改革協會」,也提出異議。見﹕「耶和華見證人禁止輸血的問題」(http://www.chineseapologetics.net/cults/JW/S_JW_blood.htm )。

 

舊約法律規定「脂油和血、都不可吃」(利三 17),但守望台只遵守不吃血,(忘記了禁吃脂油的吩咐,)又把它延伸為「禁止輸血」。即使是猶太的拉比都沒有這樣的解釋。

 

可惜,有很多耶證信徒因為拒絕輸血而死亡。聖經告訴我們,上帝「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」(太九 13)。當法利賽人試探耶穌,問 是否可以在安息日治病,耶穌說﹕「在安息日行善行惡,救命害命,那樣是可以的呢?」(可三 4)然後耶穌醫治那枯乾了手的人。所以,我們相信上帝覺得人的生命比守律法更重要。

 

耶和華見證人因為不接受輸血而死亡的案例甚多,下面只是一些﹕

 

「輸血及未成年子女——耶和華見證人父母拒絕同意輸血,即使他們的拒絕意味著他們的孩子將死」(http://jwdivorces.bravehost.com/blood.html
「輸血和未出生的孩子——懷孕耶和華見證人媽媽會允許自己 和他們未來的“胎兒”不行了而不接受輸血」(
http://jwdivorces.bravehost.com/blood2.html

還有很多案例在﹕「耶和華見證人中的離婚、輸血、其他法律問題」(http://jwdivorces.bravehost.com/ )

 

 

改編自﹕「反對地獄永刑的「耶和華見證人」」(http://www.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.net/cults/S_JW.htm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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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耶和華見證人的錯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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