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答耶證網友質疑「我與父原為一」支持了三位一體嗎?
有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網友質疑「我與父原為一」可以證明基督完全的神性。所以他問﹕「我與父原為一是甚麼意思?」(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53163166/)
(一)質疑約10﹕30可以支持三位一體
約10:30 [我與父原為一。]
各教會時常引用這經文去支持三位一體的主張,因為當耶穌說完這話後,猶太人便認為耶穌將自己當作神﹕
約10:31-33 [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。耶穌對他們說﹕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,你們是為那一件拿石頭打我呢?猶太人回答說﹕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,是為你說僭妄的話;又為你是個人,反將自己當作神。]
究竟耶穌的話是甚麼意思呢?
當時在場的猶太人認為耶穌說了僭妄的話,請留意耶穌怎樣解釋﹕
約10:33-36 [耶穌說﹕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?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;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,父所分別為聖、又差到世間來的,他自稱是神的兒子,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?]
耶穌引用詩82:6的話 [我曾說﹕你們是神。]
既然古代以色列人曾將一些承受神道的人稱為神,這些被稱為神的人是指以色列的審判官,他們按照上帝的道審理以色列人的案件,擁有生殺之權,故被以色列人尊稱為神,但以色列人從沒有認為這樣尊稱人為神是僭妄。
現在,耶穌解釋他自己從來沒有稱自己為神,相反地只是自稱神的兒子,為甚麼以色列人就認為他說了僭妄的話呢?若耶穌自稱神的兒子是僭妄,那將人稱為神,豈不是更加僭妄嗎?由此顯出猶太人認為他說了僭妄的話是多麼不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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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﹕——
約10:30 [我與父原為一。] 是支持三位一體的經文之一。但是,「三位一體」並非光建基於一節聖經。
現在來看整段經文﹕
約10:25耶穌回答說﹕「
10:30我與父原為一。 」
10:31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。
10:32耶穌對他們說﹕「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,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?」
10:33猶太人回答說﹕「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,是為你說僭妄的話;又為你是個人,反將自己當作神。」
10:34耶穌說﹕「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『我曾說你們是神』嗎?
10:35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;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,
10:36父所分別為聖、又差到世間來的,他自稱是神的兒子,你們還向他說『你說僭妄的話』嗎?
10: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10:38我若行了,你們縱然不信我,也當信這些事,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,我也在父裏面。 」
10:39他們又要拿他,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。
耶穌說﹕他和天父本來就是同一個。
為什麼猶太人要打他呢?人人讀聖經都知道,因為「是為你說僭妄的話;又為你是個人,反將自己當作神。」 (33節)
然後耶穌引用詩篇82:6回答,讓我們再小心看﹕
詩82:2-5說﹕你們審判不秉公義,徇惡人的情面,要到幾時呢? ……
所以耶穌是引用一個比較,詩82的『神』是諷刺地譴責他們。
再看﹕
82:6-7我曾說﹕你們是神,都是至高者的兒子。 然而,你們要死,與世人一樣,要僕倒,像王子中的一位。
所以,詩82 的『神』不是真神,是人!耶穌只是玩弄字眼。
現在,回到約10章。
耶穌問﹕「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,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?」 (32節)
然後耶穌繼續表白﹕
10: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10:38我若行了,你們縱然不信我,也當信這些事,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,我也在父裏面。
這裏,耶穌將自己所行的事,引為證據,證據自己來父來!換言之,他的神跡就是他是神的證據!
正如聖經其他地方﹕
約14:11你們當信我,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;即或不信,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。
徒2:22 神借著 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、奇事、神跡,將他證明出來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
所以猶太人「他們又要拿他」(39節),因為他們聽得懂。
耶和華見證人當然不懂,也不願意懂,因為耶穌若真的是神,三位一體的真神,他們有禍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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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例一
他又說:
對猶太的宗教領袖來說,為甚麼他們認為耶穌說了僭妄,將自己當作神呢?
我們看看其它場合的不同例子﹕
例子一﹕
路加福音 5:20,21 [耶穌見他們的信心,就對癱子說﹕你的罪赦了。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﹕這說僭妄話的是誰?除了神以外,誰能赦罪呢?]
耶穌說自己有赦罪的能力時,文士和法利賽人也認為他說了僭妄話,認為他等同上帝,這顯然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錯誤推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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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:——
這不是猶太人推理錯誤,是耶和華見證人不明白聖經真理!在聖經裏,有一個一貫的真理——只有神能赦免罪孽。
在舊約,猶太人早明白這一點;
賽43:25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,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。
所以當耶穌對癱子說﹕「你的罪赦了」,猶太人議論說﹕「僭妄話」,因為他們明白「除了神以外,誰能赦罪呢」
此外,隨便在聖經找一找,你可以看見千百經文,講到上帝赦免罪孽。例——
詩103:3 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,醫治你的一切疾病。
彌7:18 神阿,有何神象你,赦免罪孽,
西1:14 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,罪過得以赦免。
約一1: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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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例二和三
網友又說﹕
例子二﹕
馬太福音 26:63-65 [耶穌卻不言語。大祭司對他說﹕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,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?耶穌對他說﹕你說的是。然而,我告訴你們,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大祭司就撕開衣服,說﹕他說了僭妄的話,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?這僭妄的話,現在你們都聽見了。]
當耶穌被逮捕,被審問時,耶穌再次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時,猶太宗教領袖的反應是甚麼呢?僭妄的話。耶穌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,已以令猶太人大大憤怒了,這顯然是他們錯誤的推理,認為這是等同上帝。
例子三﹕
約5:18 [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;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,並且稱神為他的父,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。]
事實上,耶穌從沒自稱自己是上帝,相反地,他稱上帝為他的父,但在猶太宗教領袖眼中,認為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便是等同上帝,犯了僭妄罪。
從以上例子可看出,猶太人經常作出錯誤推理,認為耶穌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便是等同上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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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﹕——
在上邊兩段經文中,耶穌自稱「神的兒子」,所以猶太人都說他褻瀆,因為說自己是「神的兒子」,就是以自己和神為同等。
所以耶和華見證人只好說﹕「猶太人誤解了。」有什麼理由說明,這是錯誤的見解呢?沒有!!!
完全是因為耶和華見證人先假設「耶穌不是神,是天使」,所以推理說﹕「猶太人誤解」。這樣的先有成見的聖經解釋,本身就是大錯特錯!!!更重要的是——否認基督神性,是異端。
為什麼「神的兒子」就是「神」呢?
我是人,所以我生的兒子也是人;我家狗狗生的,也是狗。相同的生命之意!!!
所以約翰福音說﹕1:1 太初有道,道與 神同在,道就是 神。
1:14 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……(可見耶穌是神!)
還有另一個意思,因為耶穌本來是神,所以他能彰顯父神﹕——
來1:3 他是 神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 神本體的真相。
所以他能說﹕
約翰福音14﹕9 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。
同樣地,猶大被稱為「滅亡之子」(約17﹕12)因為他是毀壞、滅亡的彰顯。
我相信我在這裏另一個帖,請見﹕「回答﹕耶穌有可能是創造主嗎?」(http://blog.xuite.net/nojw007/nojw007/259485725 )和「「神的兒子」「神的獨生子」就是神嗎?」(http://blog.xuite.net/nojw007/nojw007/259308312 )。
「為什麼稱基督為神的兒子?」(http://www.jonahome.net/files/wmd/wmd8/chapter16.html )有更詳細的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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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「原為一」不是「合一」
這位網友又說﹕
[我與父原為一]這句話 這又是甚麼意思呢?
“為一” 這個希臘字也出現在林前3:6-8﹕
[我栽種了,亞波羅澆灌了,惟有神叫他生長。可見栽種的,算不得什麼,澆灌的,也算不得什麼;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。栽種的和澆灌的,都是一樣,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。]
“一樣” 與 “為一”是譯自同一個希臘字,顯然,保羅不是說他與亞波羅是同一個人。
“為一” 這同一個希臘字也出現在約17:21,22﹕
[使他們都合而為一。正如你父在我裏面,我在你裏面,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,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。你所賜給我的榮耀,我已賜給他們,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合而為一。]
耶穌求上帝使門徒合而為一,像他與天父合而為一。耶穌的話是指門徒要合成為一體嗎?顯然不可能,相反地,是指門徒的團結合一,像他與天父一樣團結合一,心思相同,意念一致。
所以,當耶穌說他與天父原為一時,意思並不是說他與天父是一體的,耶穌所談及的乃是思想和目的上的合一。故此,約10:30是不能用來支持三位一體的主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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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﹕——
首先,林前3:6-8是說﹕「栽種的和澆灌的,都是一樣」,有一樣功勞之意,不是說﹕「保羅與亞波羅是同一個人」。耶和華見證人若睜開眼晴看,就會看得見和明白。所以,不講了。
至於約10:30 [我與父原為一。] 和約17:21,22﹕「使他們都合而為一。……」,值得解釋,但錯誤指出之後,也是非常明顯的。
請大家不要以為只要能抬出原文,就一定無可械擊。再次,任何人,只要睜開眼晴看,就會看得見錯誤在哪兒。
「原為一」的『一』和「合而為一」的『一』,就是數目字的『1』,1234的『1』,中文可寫『一』或者『壹』,英文『one』,西班牙文『uno』,希臘文『 να 』。(請到google translate,可以翻譯成幾十種文字。)當然一樣,有什麼奇怪?!
但是「原為一」和「合而為一」卻是兩回事!!!
例如,我爸爸和我媽媽的丈夫「原為一」,就是說,本是同一個人。我若說我的爸爸和媽媽「合而為一」,就是說,他們做事一條心。
我若說﹕我們家幾個兄弟姐妹「合而為一」,也就是說我們合作無間,一心一意。但是,我無論如何不能說﹕我們家幾個兄弟姐妹「原為一」。。。。再笨也不用解釋了。
若要歪曲聖經,歪曲邏輯,才能支持耶和華見證人神學,證實這信仰系統不可信!
耶和華見證人結論說;「故此,約10:30是不能用來支持三位一體的主張。」
我的結論是﹕「約10:30是支持三位一體的經文之一。」請再看「三位一體﹕最簡單的解釋」(http://blog.xuite.net/nojw007/nojw007/254535996 )對三位一體的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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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除非你同意守望台,否則,你就是作出錯誤的結論!!!
這網友﹕
除此之外,猶太宗教領袖也在其它場合作出錯誤結論﹕
耶穌門徒掐起麥穗來吃,便錯誤認為門徒違反安息日的規定。(太12:1-2)
耶穌在安息日治病,便錯誤認為耶穌違反安息日的規定。(太12:10-12)
總的來說,我們不能因猶太人說﹕[你是個人,反將自己當作神。]便認同猶太人的觀點,認為耶穌等同上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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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:——
這段太容易回答了,錯誤太明顯了。
上邊例子,猶太人兩次說耶穌褻瀆,因為耶穌自稱為神。耶和華見證人因為他們的教義否認耶穌是神,所以耶和華見證人說:「猶太人經常作出錯誤推理」。
但是,至於「耶穌門徒掐起麥穗來吃,便錯誤認為門徒違反安息日的規定。」等,因為耶和華見證人也不守安息日,所以耶和華見證人又說﹕「猶太宗教領袖……錯誤結論」。
換言之,耶和華見證人是說﹕只有我對,和我意見相同的人,就是正確的;和我意見不同的人,就是錯誤的。
若是這樣,何必讀聖經?守望台何必辛辛苦苦『解釋』聖經?何必須翻譯(或作篡改)聖經?不如乾脆說﹕「只聽我守望台,丟掉聖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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