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駁某耶證質疑「上帝將生氣吹入亞當的身體,亞當成了有靈魂的活人嗎?」
反駁某耶和華見證人網友的「上帝將生氣吹入亞當的身體,亞當成了有靈魂的活人嗎?」(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42191709/)
某耶和華見證人網友﹕「(和合本)創世記2:7 “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,名叫亞當。” 有人認為上帝將生氣吹進亞當鼻孔裏,他就成了一個有靈魂的活人。這說法是對的嗎? (和合本)創世記2:7使用的 “生氣” 一詞是否指靈魂呢? 」
回答﹕——
和合本﹕創2:7 耶 和 華 神 用 地 上 的 塵 土 造 人 , 將 生 氣 吹 在 他 鼻 孔 裏 , 他 就 成 了 有 靈 的活 人 , 名 叫 亞 當 。
NIV﹕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, and the man became a living being.
NASB﹕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; and man became a living [a]being.
KJV﹕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; and man became a living soul.
新譯本﹕把生氣吹進他的鼻孔裡,那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,名叫亞當。
現代﹕把生命的氣吹進他的鼻孔,他就成為有生命的人
呂振中;將生氣吹進他的鼻孔裏,那人就成了一個有生命的活人。
似乎和合本和其他翻譯有一點出入,
從原文分析http://a2z.fhl.net/php/parsing.php?graph=1&engs=Gen&chap=2&sec=7&;sec1=&submit1=%E9%A1%AF%E7%A4%BA
「有生命的活人」的「生命」一字nephesh (SN 05315)是有可能解釋為靈魂的。見﹕http://a2z.fhl.net/php/s.php?N=1&k=05315&m=
所以,和合本並不是全錯。
「有生命的活人」的「生命」一字nephesh (SN 05315)是有可能解釋為靈魂的。見﹕http://a2z.fhl.net/php/s.php?N=1&k=05315&m=
這字的解釋是﹕) 靈魂, 自我, 生命, 創造物, 人, 慾望, 心智, 活著的人,
渴望, 情緒, 熱情
1a) 指活著, 呼吸的實質或存在體, 靈魂, 人的內在本質
1b) 活著的人
1c) 存活的生物(生命存在於血液)
1d) 本人, 自我, 人, 個人
1e) 口腹之欲座落之處
1f) 情緒和熱情的座落之處
1g) 心智的活動
1g1) 不明確
1h) 意志的活動
1h1) 不明確
1i) 本性的活動
1i1) 不明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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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耶和華見證人網友﹕「上帝將一股生命力放進亞當的身體裏,而這股生命力是靠呼吸來維持的。當身體停止呼吸,這股原本由上帝所賜的生命力就不能維持下去,這樣人就會死去,不再有任何知覺。」又說﹕「因此人體、呼吸和生命力三者若欠缺其中一樣,就沒有甚麼價值。」
聖經並沒有說亞當在這個時候才開始呼吸!
和合本﹕創2:7 耶 和 華 神 用 地 上 的 塵 土 造 人 , 將 生 氣 吹 在 他 鼻 孔 裏 , 他 就 成 了 有 靈 的活 人 , 名 叫 亞 當 。
經文只說﹕「神 …… 將 生 氣 吹 在 他 鼻 孔 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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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耶和華見證人網友﹕「所以,在創世記2:7,關于人被造的記錄是﹕上帝運用地上的元素造成一個完美的人體。可是,還要有一種“成分”才能完成這項創造的偉舉﹕一種賦予人生命和使身體活著的東西。上帝于是開始“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。”這時,上帝一方面將空氣(包括氧氣)吹進人體內,同時以靈,意即生命力,使人體的億萬細胞活過來,現在這個名叫亞當的人活著了,在第7節的末了,我們留意到如今這個有呼吸的活人被稱為活的 ‘尼發希’。 」
耶和華見證人們有沒有想過——為什麼神沒有對其他動物這樣做,就是「神 …… 將 生 氣 吹 在 他 鼻 孔裏」?神沒有向牛羊、大象、獅子、老虎吹生氣?為什麼?
答案﹕——人是神的特別創造!人有靈魂,動物沒有,死後歸為烏有!
下面是一些人有靈魂的經文證據﹕——
創 35:18她 將 近 于 死 , 靈 魂 (nephesh (SN 05315))要 走 的 時 候 , 就 給 她 兒 子 起 名 叫 便俄 尼 。 他 父 親 卻 給 他 起 名 叫 便 雅 憫 。
王上 17:21以 利 亞 三 次 伏 在 孩 子 的 身 上 , 求 告 耶 和 華 說 , 耶 和 華 我 的 神 阿 , 求 你 使 這孩 子 的 靈 魂(nephesh (SN 05315)) 仍 入 他 的 身 體 。
詩 49:15只 是 神 必 救 贖 我 的 靈 魂(nephesh (SN 05315)) , 脫 離 陰 間 的 權 柄 , 因 他 必 收納 我 。 ( 細 拉 )
箴 23:14你 要 用 杖 打 他 , 就 可 以 救 他 的 靈 魂 (nephesh (SN 05315))免 下 陰 間 。
為什麼人死的時候,靈魂(nephesh (SN 05315))離開身體 呢?若是nephesh (SN 05315)是人的生命,生命又怎麼能下陰間呢???
新約耶穌的話給解釋清楚了﹕
太 10:28那 殺 身 體 不 能 殺 靈 魂 的 , 不 要 怕 他 們 。 惟 有 能 把 身 體 和 靈 魂 都 滅 在 地 獄 裏的 , 正 要 怕 他 。
身體死後,靈魂仍存!當然,這裏的靈魂是一個希臘文字,是psuche(SN 5590)。但人有靈魂的證據已經很多!